17年跟着男方爸爸一起到重庆做工地 工地老板让我们统一办银行卡说到时候把钱打卡里当时那张卡办了绑定了微信 手机 17年8月里把钱打到我卡里 那个时候男方爸爸跟老板说没有我们统一办的银行卡叫老板打到我卡里
20年五月那老板到法院起诉我 法院打电话发传票给我我才知道那张卡里有两万块钱直到我回老家调查跟消费记录才想起17年确实有两万块打到卡里但是这个钱给了部分男方爸爸部分男方另外两千用来给男方买了衣服裤子还有小孩买的自己的也买了 因为在重庆做了一个月就回男方家带娃没有经济来源 17年的事今年到法院起诉我都不记得出了这种事男方那边没有通知接到法院电话才知道 这种我应该怎么处理
四川省-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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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9 23: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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