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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6日开始入职,到现在都没给签劳动合同,社保是公司委托第三方交了2019年12月和2020年1月,从2月开始断交到现在也没通知我,5月开始待业停薪,5月底打电话通知我们,愿不愿意去长沙分公司支援(不知道需要支援多久),如果不去就相当于自动离职,说什么海口人说超过了公司规定的人数,导致长沙缺人却不能招人,待业停薪期间我们随叫随到的去搬货寄货,工资也从2月份开始每月一千多,我想咨询:1.我可不可以申请仲裁为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2.超过六个月算一年的一个月的赔偿金;3.补交五险一金。

海南省-海口市 侵权维权 2020-06-17 14: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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