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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2019年12月底收到交房通知书,但是由于房屋质量问题没有签收,一直延期到2020年6月份还是没有收成功,可是小区物业要求一定要按照从收到交房通知书当天起开始收取物业费用,请问这样的霸王条款合理吗,我可以不交吗?
安徽省-合肥市
其他
2020-06-14 15:24:13
用户:13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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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树伟
律师
回复于2020-06-14 15:26:41
不合理,可以不交,具体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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