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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前我跟一个女人同住七年,生了一个女儿.后来我们去汉阳县人民法院办了离婚,判决书上写得明明白白,财产自行分配,她到现在又在区人民法院起诉,要分房产,因为到今为止,房主是我父亲的明字,她这种起诉法院接受吗?

湖北省-武汉市 其他 2020-06-08 10:41:24
用户:182*****190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0-06-08 10:56:49

    自行分配,后面有没有具体的分配呢?现在要分的这套房子是你父亲的,那你父亲现在还在世吗?他是否有证据证明这房子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呢?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266人

    回复于2020-06-09 13:16:48

    房产不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没有权利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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