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底入职。入职后只签署了一份入职申请书。从来没签署过劳动合同。2020年1月份工资至今没法放。老板多次说要发放工资最后毁约。报过警处理。打过12345和劳动监察大队电话处理,依然没有结果,现在正在申请劳动仲裁,手里现有的证据材料都没有公司印章。有工资发放记录。有入职申请书照片。有离职申请书照片。一共有十个人没有发放工资,没有签署过劳动合同。现有证据材料的话胜率有多大?申请一月份劳动工资和申请没签劳动合同的双倍补偿,有没有打赢的可能性?已经收到开庭通知书了,还需要什么证据材料?
江苏省-苏州市
劳动争议
2020-06-02 10: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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