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8-2017.8与张家界市慈利县教育局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在慈利县三官寺土家族乡中学任教,特岗三年服务期考核均合格,后2017.9转为正式编制,按照政策规定,我们特岗教师享受与公办教师同等的待遇,但是在这三年特岗期间,教育局并未给我们购买社保,于教育局沟通多次,都没有结果,直到现在,也没有解决我们特岗期间的社保。本人于2018.9辞职,到永定区继续从事教师职业,现在面临工龄认定的问题,没有社保,14年-17年工龄无法认定,我现在该怎么办?
湖南省-张家界市
侵权维权
2020-05-29 18:5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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