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和香港籍朋友合伙开小型饮食店,每人出资五万,他占六成股份。3月份经微信转账给他44000万,现金6000,私人转账3000共53000元。19年9月开业,他口头一直说跟我签合作协议,但一直没签。12月份装修方,厨房设备方上门才知道原来他只支付了3000定金,其余一分未付。店铺营业额直接打到他账上,也是12月才知道10,11月12月的租金也一直未付,所以12月24日当天被商场方停水停电无法正常营业到现在。我的合伙人也不见踪影,电话微信都不接不回。后来我逼他现身回来跟我对账,账目上有足够的资金交付租金和人工,到今天为止过去半年了。这种情况可以直接当私人借贷来追讨五万多块吗?
广东省-清远市
债权债务
2020-05-28 1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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