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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租房子,合同从2018年8月31日到2019年9月30到期,之后没有签合同,我每个月按时交房租给他,但是今年疫情影响,我租不起房子了,2020年5月1日我跟房东说,我租到5月30日我就不租了,他也答应,但是现在房东说我违约,不退我押金?请问我算是违约吗?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其他 2020-05-26 20:55:20
用户:136*****757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0-05-26 20:57:12

    因为疫情影响可以不继续承租的,不属于违约的。

  • 回复于2020-05-26 21:04:35

    我国法律并没有自动续约的规定。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到期不续签但继续租用而且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在终止合同前必须有合理的通知对方的期限即可。所以你的情况不算违约,对方无权没收押金。

  • 回复于2020-05-26 21:08:10

    你好,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不定期租赁,你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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