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20年5月10日-2时50人许,驾驶人杨星驾驶蒋平所属粤J531162号宝骏牌小型普通汽车,从椑南方向经321国道国道往椑木镇再生资源开发区方向行驶,行驶至内江市东兴区境内。321国道1995KM+300M处,左转弯时与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邓明清相撞,造成行人邓明清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杨星驾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之规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行人邓明清不承担事故责任。以上是交警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邓明清目前正在医院治疗

四川省-内江市 其他 2020-05-24 09:17:53
用户:177*****744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0-05-24 09:21:07

    您是哪一方?需要咨询什么问题

    用户追问2020-05-24 09:29:28
    我是邓明清这方,是撞伤头部,有缝针,想咨询下这种后期赔偿金额一般是好多?
    律师回复2020-05-24 09:31:03
    一般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福利费、营养费等。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578人

    回复于2020-05-24 09:34:51

    行人这边有没有违法违章的行为,如果对定则不服可以向上一级

    用户追问2020-05-24 09:39:10
    认定书上说了,开车人全责呀,我是邓明清这方,头部受伤,有缝针,目前还在医院接受治疗,想咨询下这种情况一般喊赔好少钱合适?
    律师回复2020-05-24 10:08:28
    这个赔多少你大概可以预估一下,法定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构成残疾的,还可以要求赔偿,可以根据你具体的花费计算
    展开全部2条回复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77*****744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