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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吃饭,两桌人发生口角,对面先动手打人,我被对面的人用火锅汤泼了一身,我和我对象法医鉴定都是轻伤,现在对方只赔偿了医药费,刑警队到现在都没有处理,我该怎么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 其他 2020-05-22 19:53:35
用户:157*****444
律师回复(2)
  • 张江浩律师

    月帮助33人

    回复于2020-05-22 20:01:45

    如果已经鉴定为轻伤,对方基本上就是故意伤害罪了,等着走流程即可

    用户追问2020-05-22 20:04:17
    问题现在都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派出所早就说的移交到刑警队了,但是刑警队也没联系过我们,家里人的意思就是让我请个律师,民事刑事一起起诉他
    律师回复2020-05-22 20:05:21
    刑事侦查阶段一般不会通知受害人,不过你也可以在当地找个律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用户追问2020-05-23 09:20:47
    好的,谢谢
    展开全部3条回复
  • 回复于2020-05-22 20:03:19

    构成轻伤的,行为人涉嫌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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