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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个问题咨询下,去年在武汉租了间房,租金压一付三,今年2月份要交下一季房租,由于疫情原因一直没去武汉,4月底和房东协商免一个月房租,押金抵一个月房租,我们又交了一个月房租(2~3月协商免租金一月,3~4月押金抵一个月,4~5月租金是我交的),说的是5月31之前要交3个月房租并补交一个月押金,但由于要去外地找工作,武汉房子不需要了,和房东协商退租,现房东要求赔偿1个月租金,理由是合约没到期,提前退租2~3月份房租就不给免,要赔偿1个月租金。租房合约签的是2019年11月~2020年11月,和房东本人签的,请问是否需要赔偿1个月租金?或者提前退租后疫情期间和房东协商免得1个月房租就不算数了,

湖北省-武汉市 合同纠纷 2020-05-21 13:45:41
用户:159*****323
律师回复(1)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427人

    回复于2020-05-21 13:48:44

    这个退租跟免押金这个没有任何关系这与你提前解除合同是否要承担违约金,要看你合同有没有约定这个违约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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