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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9.11和购房户签订认购协议书 约定了支付尾款时间是2019.3.11,未约定交房日期。现已实际入住,但仍未交清尾款,因未竣工验收及签订合同,房产证办不下来。现在想要回尾款,打算发签订合同的催告函。只能签订预售合同不能办理网签,那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和付款日期应当怎样书写(是否按照认购协议书约定书写,但早已过时间),最后签订合同的日期是写现在有没有风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 合同纠纷 2020-05-13 11:24:23
用户:186*****768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0-05-13 11:33:32

    可以写现在,明确双方对于交房日期的重新约定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397人

    回复于2020-05-13 11:34:05

    既然是催告函,时间肯定是在您发出的时间之后,您这边限定一个受到函后合理期限内即可

    用户追问2020-05-13 11:43:59
    易律师您好,感谢您的解答。既然能确定签订合同的日期就写现在,但还有两个疑问:1.合同里的交房日期如何写(早已实际交付使用);2.合同里的付款日期怎样写(早已逾期)。重新做约定吗?且办不了网签,自行签订预售合同是否有效。对开发商来说是否有风险。
    律师回复2020-05-13 11:46:47
    您是催告函,只需要写没用实际履行的事宜,已经交房的不需要写,至于催告后,开发商怎么与你协商,怎么签订合同再看后面怎么谈
    展开全部2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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