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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问一下,本人是2020年4月份劳动合同到期,我公司于2019年12月份搬家,公司有员工选择不去的公司都是按工龄+1月工资给予的补偿然后解除劳动合同,由于本人在2019年12月怀孕8个月,新公司离家特别远所以一直没去上班(病假),想咨询一下我这种情况如果产假休完,那时再选择不去新公司上班,公司能否给予补偿?还有就是我的劳动合同要不要续签?

河北省-唐山市 劳动争议 2020-05-11 16:20:41
用户:181*****010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0-05-11 16:24:25

    可以要求补偿,变更工作地点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不同意可以要求补偿,是否续签合同由你自己决定。

    用户追问2020-05-11 16:27:08
    那就是和我合同到期没有关系是吗?我还是可以要求公司补偿?那要是公司用给交着保险发着基本工资给拖到哺乳期结束,是不是就可以以我旷工为由解雇我?
    律师回复2020-05-11 16:33:14
    不可以以矿工为由解雇你。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刘永龙律师

    月帮助6人

    回复于2020-05-11 16:26:06

    你好,怀孕期间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延续至哺乳期结束,不是续签,哺乳期结束后双方如果不续签,可以索要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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