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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去年6月6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我是汽车一方,交警当时判定双方同等责任,后来协商本着同情伤者的原则,我承担了主要责任,现在保险公司以医药费总额的20%为非医保为由不愿赔偿,我想问一下这医药费20%的比例为非医保用药合理吗?保险公司以这个为由不赔偿合理吗?如果进行诉讼,法院会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吗?

安徽省-马鞍山市 交通事故 2020-05-11 09:50:06
用户:137*****363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0-05-11 09:58:39

    主要看你的保险合同如何签订的,非医保用药部分可以扣除,但不应该全部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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