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夫妻有一套房子,因男方在外欠债,双方离婚,房子卖掉的钱给了女方和儿子,女方拿着钱重新购买了一套房产,房产证上是女方和儿子名字,这时男方无地方可去,可以共同居住吗?男方的外债会对女方和儿子有什么影响吗?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婚姻家庭 2020-05-09 21:30:51
用户:187*****579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0-05-10 03:48:16

    如果双方同意可以共同居住,但容易被认为是假离婚逃避债务。男方外债未还,债主可能起诉,要求男方女方共同偿还债务。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87*****579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