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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今年五十六岁,于两月前入职一家工厂,并随之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工资两月未发,并在工作过程中经常受到刁难,现在想辞职,但厂方要求必须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否则扣百分之三十的工资作为罚款,请问我该怎么办?

江苏省-淮安市 劳动争议 2020-05-06 12:11:06
用户:138*****761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0-05-06 12:25:34

    自动离职的,可能没有补偿或者赔偿金,上班了,应该发放工资,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反映情况。

    用户追问2020-05-06 12:28:47
    劳动局以超出退休年龄,不予受理,请问该怎么办啊
    律师回复2020-05-06 12:30:08
    如果已经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属于劳动关系,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没有享受的,还是可以以劳动关系来主张。
    用户追问2020-05-06 12:32:26
    没有亨受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局应该给予受理
    律师回复2020-05-06 12:33:13
    可以考虑提起劳动仲裁,没有把握的话可以考虑委托当地律师介入处理。
    展开全部4条回复
  • 回复于2020-05-06 13:00:40

    你好,建议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足额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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