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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跟我朋友三个人合股开一家服装店,我们没有合同,只有口头协议,店铺营业额资金全由其中一人管理收入支出,每年分红一次,现在我准备退股,我可以提出让她给我打店铺营业额出入帐流水单吗?合理合法吗?我要怎么证明我是股东,我现在要怎么来维护我的股东权益?

浙江省-温州市 经济金融 2020-05-03 14:18:03
用户:138*****465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0-05-03 15:16:01

    你好,你有分红的证据可以认定股东。

    用户追问2020-05-03 15:46:29
    如果对方挪用公款私用,在一个星期或者短时间内立马归还的,算挪用公款罪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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