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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入住酒店,车辆停在物业综合停车场内(酒店物业综合物业),车门和后备箱均没落锁,停车场通往酒店的必进之路上做有提醒,酒店提醒客人车窗落锁,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分店只负责为在住客人提供免费停车位,不负责看管,如车辆出现问题与酒店无关,酒店不负任何责任。第二天早上发现车内物品被盗,被盗总价值二万元左右物品,刑警已经摄入调查,目前案情无结果,客人给酒店所要赔偿,酒店按法律应该赔偿吗?

江西省-南昌市 其他 2020-04-27 14:00:04
用户:180*****335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0-04-27 14:07:59

    贵重物品应当自己妥善保管,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 回复于2020-04-27 14:36:58

    您好,如果已经尽到安全管理义务,不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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