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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江苏省常熟市琴川街道的村民,76年生,女,已婚。户口和居住地都在琴川街道新厍村朱家坝51号,一共计9口人只有一个宅基地,想咨询我或我配偶可以申请宅基地或安置房。 具体情况如下: 本人:女,1994年考上大专,农转非户口迁出,1997年大专毕业,未在城镇买房,户口暂迁到市区亲戚家中,2003年要结婚了,于是经村里同意,迁回农村家中,也并未签订任何协议。 配偶:原籍南京,农业户口,2005年户口迁到女方家中,结婚后在常熟生活工作至今。 女儿:2004年出生,农业户口,学生。 家中户口本上共有9人:本人小家庭一家三人,父母二人口,弟弟小家庭四人。 咨询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申请宅基地分户,安置房?

江苏省-苏州市 其他 2020-04-24 11:22:33
用户:139*****760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0-04-24 13:10:20

    你好,你可以咨询一下村委会。

    用户追问2020-04-24 13:15:53
    村里就是不给,先是说家里2个儿子可以,女儿就不行,后来又说我不是农业户口。只能一户一宅,但是又不给分户,说是一宅一户,反复推脱,不然我都不用来法律咨询,我希望能够得到法律上专业的解答,或者我配偶的名义申请是否可行?
  • 回复于2020-04-24 13:34:36

    您好,这个需要看当地政策联系当地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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