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苏省常熟市琴川街道的村民,76年生,女,已婚。户口和居住地都在琴川街道新厍村朱家坝51号,一共计9口人只有一个宅基地,想咨询我或我配偶可以申请宅基地或安置房。
具体情况如下:
本人:女,1994年考上大专,农转非户口迁出,1997年大专毕业,未在城镇买房,户口暂迁到市区亲戚家中,2003年要结婚了,于是经村里同意,迁回农村家中,也并未签订任何协议。
配偶:原籍南京,农业户口,2005年户口迁到女方家中,结婚后在常熟生活工作至今。
女儿:2004年出生,农业户口,学生。
家中户口本上共有9人:本人小家庭一家三人,父母二人口,弟弟小家庭四人。
咨询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申请宅基地分户,安置房?
江苏省-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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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4 11: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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