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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张借条2014到2016年借款35万用在做生意,没写还款日期,口头利息1%承诺债权人需要会第一时间还款。从2018年2月份起债权人给借钱人发信息2个月准备时间还款,借钱人以各种理由说在银行贷款钱还没到手,分别在2018年8月22日还5万,9月还1万,2019年4月22日还2万,利息到2019年12月份开始不还,到了2020年春节后的2月3日去借钱人店里让她写承诺书,利息同意不还,但是给她时间慢慢还本金每月5000元还,剩下的本金是27万。借钱人说春节疫情店里没生意,承诺书写2020年2月22日先还本金2000元,之后从3月22日起开始每月还5000元。承诺书也有她本人签名和身份证号码、指印。

广东省-潮州市 债权债务 2020-04-22 12:51:05
用户:152*****688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0-04-22 14:35:44

    如果对方不按照承诺履行的,可以通过诉讼进行追讨,篇幅有限,可以电话或着加本律师微信l z tao de详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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