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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套房子,全款购买,抵押贷款五年(2017年开始贷款),借款用于装修,房主已离婚,与前妻有一子,后与某女士「与前夫生有一女」以事实婚姻相处多年,但并未领结婚证。 若房主与某女先领结婚证,房子后过户给儿子,某女是否有权利要求支付部分费用?以及若某女长期居住此套房,是否有权利要求支付部分补偿或其他费用

江苏省-苏州市 婚姻家庭 2020-04-20 15:35:28
用户:153*****004
律师回复(3)
  • 曹磊律师

    月帮助63人

    回复于2020-04-20 15:40:02

    这套房子如果是在与某女士结婚前购买并装修的,可以理解为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如果结婚后有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还贷,女方可以主张相应权利。

  • 回复于2020-04-20 15:57:42

    婚前个人财产,可以个人处置。

  • 回复于2020-04-20 15:58:08

    房子不是在与某女婚姻期间购买为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在于某女婚姻期间还贷的,某女可以主张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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