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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国企员工。在企业上班25年啦!现在要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我单位前身是无线电厂,后在2001年更名中一公司。在2006年退出了国有身份,国家给予啦一个月330块钱的退出国有身份补偿。现在我要是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说按照法律规定,补偿金应该从2006年开始算到现在……我想问一下,我要是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从我工作的时候算起还是从2006年以后算起合法

吉林省-白城市 合同纠纷 2020-04-20 14:00:14
用户:133*****832
律师回复(2)
  • 朱新峰律师

    月帮助26人

    回复于2020-04-20 14:14:48

    根据法律规定应当从你工作的时候起算你的工作年限,如果单位你拒绝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用户追问2020-04-20 14:24:20
    单位的答复是说劳动仲裁给予的答复是从2006年算起,我觉得个人吃亏了!所以才在线咨询一下的!他们这么做合法吗?
    用户追问2020-04-20 14:29:38
    单位给的答复是2006年以前,国家提出退出国有身份的时候给补偿啦!所以现在我要和单位解聘的话,只能从2006年开始算起,这是劳动仲裁给单位的答复?我就想知道到底从啥时候算起才算是合理的?
    律师回复2020-04-20 14:39:01
    首先需要确定原单位给了经济补偿没有?如果没有,则应当从你上班之日起计算。这是劳动合同法规定
    展开全部3条回复
  • 回复于2020-04-20 15:04:44

    应当自你在这家企业工作开始起算,公司股东变更以及国资改民资,只要公司还在延续,不是调整工作单位就应当一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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