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人在去年的三 四月份向我借了3万块,当时说过几天就还我,也没有写借条,可后来过了两个月也没有还我。然后一直到6月25号的时候才让他把借条给补上。借条的内容是要他每个月的15-18号归还本金3000元加上利息500元,一共要每个月给我3500,期限是一年,直到还完3万本金。如果没有做到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对方负责。 开始的前几个月都有给我500元的利息和几千块不等的本金,一共还了1万2千的本金为止就每个月只给我500的利息。到现在只有3个月的时间就到一年了,我要他每个月还我6000的本金加500的利息,然后他就说叫我直接起诉他。请问这个我该怎么办
浙江省-台州市
债权债务
2020-04-18 20: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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