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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是做二手车的 去年收了一台18年大众凌渡 收的时候不知道有泡水 就当精品车收购过来了 当时没有签订合同,后来这台车也被我当精品车卖出去了,现在买方用了一段时间后重新买保险的时候 保险公司告知这台车之前有泡水 理赔金额12万多,这才知道这台车有泡水!当时我卖给下一家的时候有签订合同且有保证此车没有泡水,这样我属于欺诈行为吗?

福建省-厦门市 合同纠纷 2020-04-16 20:17:20
用户:139*****684
律师回复(2)
  • 何斌律师

    月帮助8人

    回复于2020-04-16 20:20:34

    如能证明你不是明知则不是欺诈。

  • 张江浩律师

    月帮助27人

    回复于2020-04-16 20:25:48

    这种构成欺诈行为的。

    用户追问2020-04-16 20:33:10
    当时购买的时候有查了4S店的保养记录,记录也没有显示泡水,我确实也不是故意隐瞒车况,所以这也能故意欺诈吗
    律师回复2020-04-16 20:36:03
    这种情况到法院是会认定为欺诈行为的,特别是你还保证没有泡水
    展开全部2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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