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徐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协议离婚的事情,我是湖北的,小孩他爸爸是江西的,在江西领取的结婚证,有一个儿子,今年6岁,现在想离婚,儿子到时候跟我,没有买房子,在江西老家有一栋自己盖的房子,4层,他兄弟3人和他妈妈共同住,现在也没共同财产,请问:1如果离婚的我有哪些权益?2委托律师办理离婚手续本人还需要去现场吗?谢谢

湖北省-武汉市 婚姻家庭 2020-04-16 13:09:09
用户:136*****931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0-04-16 19:22:08

    你好,你们准备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

    用户追问2020-04-16 19:27:43
    现在不确定,现在孩子的具体抚养以及后期的费用还没谈,小孩2岁以后一直在我家湖北上幼儿园,最近一年接到我们旁边,小孩户口在我的户口所在地
    律师回复2020-04-16 19:58:45
    你们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孩子抚养费等进行协商,协商后签订离婚协议书。双方带上材料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用户追问2020-04-16 20:24:28
    那像我们这种,结婚后我户口并没有迁到江西,还在湖北,也没存款,各管各的钱,婚前知道他有负债,他每个月的工资大部分都在还债到目前还没还清,有哪些共同财产可分呢?如果协议不成功的话是不是就得走诉讼离婚?小孩抚养费每个月多少合适呢?谢谢
    律师回复2020-04-17 08:44:03
    第一,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二,孩子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展开全部4条回复
  • 回复于2020-04-16 19:45:04

    你好,婚后财产原则平均分割,孩子抚养以有利于孩子成长及身心健康为依据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36*****931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