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县修路,修路的地方是农村的农田土地,经政府审核批准,政府与村里的每家每户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在拆迁的过程中,城关镇政府报县政府,请求在搬迁小区的旁边划定块地建一个菜市场,政府出资建设,建好后交于该村进行管理。 路修好,小区建好后,县政府认为如果建了这个菜市场后,以后其他拆迁的村都要求建菜市场的话,政府没有那么多钱,所以反悔不建菜市场了。关于建菜市场的这件事有镇政府请示,县政府县委领导签字,盖了县政府的章。县政府建菜市场的承诺不在征地补偿协议里。我们能不能上诉告他们
安徽省-合肥市
行政纠纷
2020-04-15 20: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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