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家人在湖北省妇幼保健医院做保安工作六年多,公司一直没为其买社保。2019年5月17日,他因要调动工作岗位的地方上班路程不便而离职,之后去了洪山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仲裁结果是他工作的所在公司(武汉同协后勤服务有限公司)补偿他16520元。公司不服,上诉洪山区法院,洪山区法院维持原判。判书送达十日,公司还没有给我们任何消息。请问,我们现在可以去劳动局上述公司,要求补交社保吗?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0-04-13 12:33:41
用户:138*****175
律师回复(0)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38*****175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