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在2008年的时候和我姑父购买了一块地基,在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就建了一栋三层楼的自建房了,之前父母也不太懂,后来听说我们这里未来几年可能会被拆迁,为了避免以后产生纠纷,所以就去国土资源局问了需要怎么办理转让手续,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给我的答复是需要先办理房产证再进行名字过户,谁知道房产证倒是办好了,是我姑父的名字,现在过户不了,说是办理的工作人员不小心把土地性质办成“”划拨”了,所以过户不了,请问现在需要我们怎么做才能证明这房子是属于我家的
贵州省-遵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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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9 21: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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