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关于房产继承的,房证契证的名字在我外祖母名下,去世后未留下遗嘱,除我母亲外另有4个子女,其中二人已去世,另有一人在山东,一人在陕西但此二人已几十年没有往来,无法得知确切的住处,办理继承需要到公证处公证,公证处则需要其他子女的放弃声明,告知需要去法院起诉,法院起诉则需要被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住处,请问现在有什么办法能办理继承

辽宁省-沈阳市 其他 2020-04-09 08:56:32
用户:176*****722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0-04-09 10:15:52

    如果有在找不到人无法办理继承公证的情况下只能通过起诉确权,否则无法过户,建议起诉可以去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记处查询户籍信息,由法院进行送达或者公告送达。

    用户追问2020-04-09 10:36:53
    但是现在连对方户籍所在地在哪我都不知道,就没有其他方式了吗
    律师回复2020-04-09 10:45:08
    据我们所了解,一般情况下房产局继承过户只认继承公证或者法院裁判文书,民事上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公安机关是可以查询到人的具体信息的,建议您走诉讼程序。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回复于2020-04-09 10:41:03

    你好,要不然就是其他人放弃继承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要不然就是去法院起诉要求继承

  • 回复于2020-04-17 11:26:24

    可以起诉解决问题的。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76*****722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