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教一下,父亲晚年请保姆,保姆为了在父亲去世后获得抚恤金,与2011年12月9日领取了结婚证。2010年7月父亲与保姆签了一份协议,百年后,房产由保姆继承。领证前,2011年12月6日又签一份协议,(有律师和我弟弟在场)父亲百年后,其居住的房子保姆可以继续居住,但涉及到国家、单位征收,拆迁等等保姆应无条件服从,并不得因此而主张其他任何权利,且居住权终止。前面第四条,甲乙双方分别声明:“甲乙各方均系有子女而独立生活的家庭,其财产相互独立…甲乙双方无论哪一方身故,均不能以配偶身份享有对方财产的权力,也不能因此与对方子女发生任何财产方面的纷争” 现在因为单位拆迁房子,保姆要求分取房屋补偿金。
陕西省-安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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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8 16: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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