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与租房人签了一年零十个月租房合同、她已付我第一年房租!现在她按照合同要求提前三个月通知不租、产生了违约金、违约金什么时候赔付我?是第一年合同到期给我还是在她说不续租的时候就可以要?合同里标明在她说明不租之时我有权以前出租房子!是不是在她违约的情况下我可以提前收回房子!还是只能等到第一年合同到期再收回房子!合约里只有租期没有交租金期限、但是合同里有甲方可要求乙方按期交房租!我可以提前和她要第二年房租吗?违约金是按照每年租金的百分之30支付甲方!违约金低于对我的损失我是不是还可以扣除押金
山西省-大同市
合同纠纷
2020-04-05 19: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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