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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申请人,之前申请了强制执行,现强制执行终本了。法院终本执行时寄给我一份裁定书,上面说财产控制期限届满三十日前,申请执行人应当向本院提出延长期限的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导致上述财产被强制解封的法律后果有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我就是想问这个书面申请怎么写,主要是这个书面申请的名字写啥?还写“强制申请书”?还是别的名字?另外就是写了申请书寄给法院的谁,强制执行是深圳宝安区法院执行的,寄给当时分配的执行员吗?

广东省-深圳市 债权债务 2020-04-03 10: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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