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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乡村学校从教30年荣誉证书但是临沭县教体局说我们不能享受30年退休教师工资待遇我们也多次去县教体局咨询,最近我们写一份上访信临沭县教体局信访办不收也没有书面处理结果,我们该做什么

山东省-临沂市 侵权维权 2020-04-02 12:22:16
用户:182*****163
律师回复(3)
  • 张海啸律师

    月帮助20人

    回复于2020-04-02 12:25:41

    你好,可以向市里面反应

  • 回复于2020-04-02 12:32:19

    你好,建议向上一级政府部门反映情况。

  • 回复于2020-04-03 13:06:41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问题。

    用户追问2020-04-05 13:26:59
    国家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4号文明确规定:经学校和主管部门批准带薪到各级各类学校或培训机构学习的教师学习结束后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其学习的时间可计算为任教年限。我已于1916年8月填写此表,并获得此证 我拥有国家教育部和人社部共同发放的乡村教师从教30年荣誉证书,这就充分说明国家肯定了我30年的教学历程,那我就应该享受和所有30年退休教师所享受的待遇一样。(年满30年退休教师可拿工资的百分之百,这次14年以后退休的教师,要补贴这个差。)但是临沭县教育局认定只有临沂市教育局颁发的30年荣誉证书才能享受这个待遇,教育部颁发的这个荣誉证书只是精神上的鼓励是不能做为提高待遇的依据的。临沭县教育局这样的说法不知是依据哪条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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