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去年十一月份在现单位入职的。单位是一个教育培训机构。自疫情以来一直没有复工。现在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请您帮忙解答一下。
1、正常情况下当月工资会在次月底发放。但是由于疫情没有复工,一月份的工资到现在也没有发放。这种做法合法吗?
2、二月份单位通知给全体员工发放生活补贴,(不低于秦皇岛市最低工资标准)。至今未发放。
3、由于我入职不满6个月,单位通知三月份入职不满6个月的员工不给发放生活补贴。这种做法合法吗?
4、基于以上这些问题以及仍不确定单位复工时间。我可以在单位停工期间辞职吗? 5、我辞职还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吗?一月份工资和二月份的生活补贴必须给我发放吗?
河北省-秦皇岛市
劳动争议
2020-04-01 11:38:53
用户:186*****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