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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约定买受人逾期付款180人之内,子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金额支付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但约定出卖人逾期180天之后交房,支付已交付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河南省-三门峡市 合同纠纷 2020-04-01 11:28:36
用户:136*****658
律师回复(1)
  • 朱新峰律师

    月帮助104人

    回复于2020-04-01 12:02:05

    合同有效,这样的约定虽然不相对应,但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按照约定向对方追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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