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现年85岁,母亲已经过世,有两个儿子和一个父亲与前妻生的女儿。父亲与前妻离婚后,女儿跟前妻。父亲与母亲有两处房产,一处是宅基地盖的房子,两层楼,房产面积86平,房产名字父亲;另一处房产在母亲名下,是集体产权,面积85平;因父亲年纪大,有意将两处房产分给两个儿子,各拥有两处房产的50%所有权。现在大儿子和父亲住在宅基地的房子,小儿子住在母亲的集体产权房子。两人需共同赡养父亲。为了日后没有纠纷和公平,请问如何分割?是写房屋继承遗嘱公证,还是财产分割协议?父亲是不是只能处理一半的房产?集体产权房能否公证?假如不能公证,该如何继承集体产权房?怎么写呢?
海南省-海口市
婚姻家庭
2020-03-31 12: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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