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打架,对方将我方打至轻伤二级,一开始在当地派出所进行调解,派出所问我方需要赔偿多少,我方提出医药费(目前已花7000元左右)及后续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拾万元,但是对方只肯赔偿叁万元,派出所调解建议我方降至捌万元,我方表示同意,但对方坚持只肯赔偿叁万元,后来考虑到对方家庭条件,我方愿意将赔偿款降到柒万元,但对方仍然只肯赔偿叁万元,所以我方只能要求立案走司法程序,公安局于2020年1月立案,将对方刑事拘留,到现在已过去两个多月,可能因为疫情原因未收到公安局的任何通知。因我方与对方属于对面邻居,对方妻子多次对我方及家属进行骚扰和谩骂,并在周边生活圈内对我方进行诋毁,认为我方属于敲诈,
江西省-南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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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30 10: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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