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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签合同时卖家说地下室暂时不卖,房子过户完后,卖方同意卖但要价过高。此地下室无产权,但原业主在买新房时地下室是单独从开发商那买的。请问,原房东现在不是小区的业主,他有没有权利使用这个地下室?如果我想要这个地下室,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或程序,证明地下室跟房子是一体的?如果我不要这个地下室,物业费是否应减免相关费用?

陕西省-西安市 其他 2020-03-29 08:10:41
用户:134*****160
律师回复(2)
  • 曹磊律师

    月帮助568人

    回复于2020-03-29 08:50:02

    地下室是在开发商哪里购买的,即使没有产权,使用权也是属于原房主。你如果能够证明当时原房主购买房子时地下室就是一起的,作为一个整体购买并且这次出售的,才有可能争取地下室的产权或者使用权。你的物业费按照你的房产证上的面积计算的,地下室不计算面积物业不能收费。

  • 回复于2020-03-29 09:17:56

    你好,地下室和房子不是一体的,可以分开买的。物业费按照房子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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