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中國和前夫有一子,今年滿8歲,現在再嫁來到台灣有一女,現在想對中國的一子提出幾個問題?
第一:孩子一直都是我和我的家人在撫養,從離婚到現在一分錢的撫養費也沒有拿到,現在前夫是失聯的狀態,我想請問我不知道前夫的任何信息怎樣索取撫養費用。
第二:現在失聯狀態,我怎樣才能修改孩子的姓氏。如果說不可以,那孩子18歲後可以不經過前夫的認同孩子自己可以修改姓氏嗎?
第三:如果在孩子18歲前我已經不是中國國籍時,孩子的姓氏應怎樣處理。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婚姻家庭
2020-03-27 16: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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