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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03年购入中山店里一精装修商品房(五楼),入住至今,楼下(四楼)住户一直没有入住,近期楼下发现其洗手间楼顶(即我家洗手间下)有漏水现象,现要求我家整改。我的问题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房屋已过所谓的保质期,但是购置后我家并没有对洗手间进行过重新装修,里面的水管和水道都属开发商交付成果,是否应该在经过专业检测机构确定漏水原因、若属房屋质量问题也可连带开发商的责任?

广东省-中山市 其他 2020-03-27 14: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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