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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职务岗位不同为由,不给加班费(同职务,我是品管岗位主管没有,生产岗位主管有)。且让我写了一个不要加班费的说明,一年给4天调休时间。我能否要求公司补偿我的加班费,且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江苏省-苏州市 劳动争议 2020-03-26 09:42:29
用户:135*****429
律师回复(3)
  • 张海啸律师

    月帮助23人

    回复于2020-03-26 09:49:18

    你已经签署了不要加班费,那就没办法要了

  • 回复于2020-03-26 10:16:24

    您好,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

  • 回复于2020-03-26 11:58:31

    可以要求,加班费受法律保护,加班费用一般为正常小时工资的2倍或3倍。具体联系我微信beidouxing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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