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6月入职,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开始买的社保,未购买住房公积金,20年3月12号,公司要求签订简易版的劳动合同,说要提交做什么用,签订日期叫我们填写入职那天的,无奈之下就填写了,我填写前后有拍照,填完之后公司也没有给我一份合同,公司1月份开始降了工资,我一直没同意,今天还在协商,结果直接被开除,未做交接,未签办离职就让我走了,1月份发的工资是降了的,2月份的工资说不发 或者只发一点。请问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处理?
广东省-深圳市
劳动争议
2020-03-25 16: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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