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5月我朋友想开一家公司,位于杭州滨江区。我是武汉人,我受邀去了杭州开展了公司启动,并投资十万元,有股东身份,并有投资协议。他提出想购买一辆二手奥迪a4作为工作使用,因其无法办理贷款由我作为贷款方向银行贷款。汽车首付用的公司成立的资金作为费用,后续还款由他负责,但汽车费用相关并未写明书面合同。至今没有得到公司任何回报,并在今年1月份无法联系上公司合伙人。公司运营资金据我调查也是被他私人挪用耗空。现在每个月我还要还车贷。车辆也于11月份他说公司需要紧急资金而通过我视频同意抵押给了第三方。后来他和我说已经赎回车辆但我不知道。我人在武汉,不知道详细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现在我联系不上他了,如何处理
浙江省-杭州市
公司法律
2020-03-23 15: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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