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事情是这样的,在一天下雨的深夜我驾驶一辆电动车,过桥逆行,遇到前方有人,地面湿滑急刹车后电动车失控侧滑将前方行人撞倒,随后将行人送进医院治疗,行人也报了警,交警也带我指认现场,也将电动车扣押带走,让我和被撞行人的委托人第二天去交警大队处理,第二天我与被撞行人的委托人去了交警大队签订了认责书,我全责。被撞行人腿部创伤、骨折,经过治疗腿部骨折处上了钢板,目前已出院在家修养,请问后续还需要怎么处理解决这个交通事故,交警大队这边签订认责书完算不算结束了。
江苏省-南京市
交通事故
2020-03-21 20:5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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