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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公去年在天津一家公司打工,因工作需要,公司给办理了出海证,今年因各种原因没有去继续上班,发工资时扣除办证所有费用5120元,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老板是我们本地人,当时没有签合同,老板口头承诺报销来回路费,不扣除办证费用,还承诺只要上够320天班按全年工资发放,结果现在无一信守。 希望得到帮助。
甘肃省-武威市
劳动争议
2020-03-20 13:35:14
用户:187*****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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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
王树伟
律师
回复于2020-03-20 14:24:37
可以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返还扣除费用,具体可以电话咨询
用户追问
2020-03-20 14:42:52
我们没有任何证据,当时只是口头承诺,我们现在在甘肃,来回路上也不方便。 不去上班不是公司开除,自己的原因不去的,可以仲裁吗? 如果走法律程序,胜算的可能性有没有。 因为经济条件有限,就想让返还属于自己的劳动所得。
律师回复
2020-03-20 14:43:35
只要证据充足,一般会胜诉的
用户追问
2020-03-20 14:57:46
那我们应该得有那些证据,向那个单位和部门反应,
律师回复
2020-03-20 14:59:09
对方之前给你们发工资的记录,办出海证的记录等,都是证据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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