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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工程中,由承包方提供劳务及原材料,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方停止施工,然后项目部请其他人施工,用的是承包方之前的原材料。请问在包材包料及未履行完施工合同的情况下,这个原材料的归属权是属于承包方的吗,再者项目部是不是不能用承包方的原材料继续施工。具体解释是在合同法的第几条规定的。谢谢
江西省-南昌市
合同纠纷
2020-03-19 19:21:36
用户:18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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