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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离婚,孩子一开始归爸爸。因她爸再婚孩子19年初开始且自愿跟着我一起生活。已上初二。她爸爸答应每月至少给500元生活费。19年9月份就没有给了。请问①起诉的话,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我都丢了都妨碍吗,另外当初协议上写的孩子归她。起诉时可以变更过来吗?②生活费可以多要一些吗?
安徽省-安庆市
婚姻家庭
2020-03-17 21:57:34
用户:18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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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
徐少华
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0-03-17 23:19:07
你好,你可以直接向民政局调取婚姻(离婚)登记信息,建议你发起一对一电话咨询,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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