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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一娱乐会所,为我老公跟其余两个朋友合资经营,店由我老公经营,另外两人只出资,在经营过程中以店的名义在我这借款10万元整,并且写有借条,借条由三合伙人共同签字,现有一人以店装修阶段账务不明为借口不认帐,我是否可以走法律途径追回欠账

甘肃省-兰州市 其他 2020-03-17 21: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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