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事情经过是这样的,疫情期间公司厂长通过电话通知辞退我(有电话录音),我要求公司按照正常劳动法赔付我工资4+1个月,没有达成统一之后,厂长通知我可以去上班,但是接受调岗,我同意了,于2020.3.13日到公司,接受公司疫情隔离14天的要求,在3.16日,公司通过原部门领导递话说可以接受2个月赔付,不然就隔离14天之后让我上班,然后给我放假,放假时长不超过一个月再让我上两天班,再放假的这种方式,达到他们都目的。
广东省-佛山市
劳动争议
2020-03-16 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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