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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2018年因缺编公开在城区以外的乡镇(本县)在职教师中招考(选调),在公开招考方案中,明确被录用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按照《贵州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黔人社厅通「2016」314号)文件执行。本人参加了招考,被录用到本县城区一所小学。按照文件规定,我应该被聘任到该校的高级教师岗位,教育局录用后,我的专业技术职称从七级降至十级。(2017年12月30日,本人通过社会化评审取得高级教师资格,2018年4月聘任到乡镇学校的高级岗位,享受专业技术职务七级工资待遇。2018年9月被录用后降级),当事人多次逐级找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解决,未果。

贵州省-遵义市 侵权维权 2020-03-15 15:55:25
用户:139*****797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0-03-15 16:10:40

    你好,如你所述,有关部门说一套做一套,未按照文件的精神落实你的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你可以写信向县教育局反映问题或向省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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